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哪些行业?

01高新技术企业

1.《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2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需要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02鼓励西部地区工业企业

1.《财政部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规定,2020年2011至1,上述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中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工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3号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21至10月1至2030年2月1,对位于西部地区的企业免征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中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工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的企业。

0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全国推广实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至1年,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向全国推广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至1,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鼓励工业企业落户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第一条规定,对位于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本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工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上述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新增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财税[2017]75号)第一条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新增旅游产业项目,鼓励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减按15%税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工业企业,统一按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对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加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财税[2065 438+09]63号)第一条规定,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加相关旅游产业项目。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横琴新区鼓励类工业企业,按照《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9版)》执行。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第60号)第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含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行维护的企业。

鼓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有实质性经营的工业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规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有实质性经营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工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的企业。实质性经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目、财产实施实质性的、全面的管理和控制。不符合实质性经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待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重点工业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重点行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在新区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航等重点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并从事实质性生产或者R&D活动的,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减征654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