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敏的发表文章

《论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载于《现代法学》2001年5期。

《新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载于《中华商标》2002年第2期。

《合同法的缺陷和启示》,载于《浙江大学法学评论》2000年卷。

《我国民法应当承认物权行为》,载于《现代法学》1997.6,同时被人大《民商法》1998.3复印。

《论我国多数人之债制度的完善》,载于《现代法学》1994.4。

《代位继承制度比较》,载于《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3,同时被人大《民商法》1997.7复印。

《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载于《现代法学》1997.2,同时被人大《民商法》1997.8复印。

《论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的效力-兼驳登记有效条件说》,载于《现代法学》1992.5。

《论我国民法时效制度》,载于《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6.2。

《商标抢注的性质和对策》,载于《中华商标》1997.3。

《商标国际保护的最新发展》,载于《外国法学研究》1997.2。

《日本继承制度评介》,载于《外国法学研究》1994.3-4。

《“公房使用权交易”的法律调整》,载于《住宅与房地产》1993.3,获重庆市1994年优秀成果奖。

《论限定继承制度》,载于《中外法学》1993.2。

《论取得时效及其在房地产管理中的应用》,载于《当代房地产》1990.2。

《应当尽快建立取得时效制度》,载于《中外法学》1990.3。

《国有土地使用权新探》,载于《社会科学》1990.5。

《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几点建议》,载于《中外法学》1991.2,同时在《科技法学》1991.3上发表,1996年被评为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

《试论产权移转登记和买卖合同的关系》,载于《当代房地产》1990.6。

《关于雇工问题的法律调整》,载于《现代法学》1990.1。

《关于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事行为效力的探讨》,载于《法学研究参考》1990.2。

《海峡两岸继承制度比较研究》,载于《现代法学》1991.5

《从一则案例看取得时效的必要性》,载于《当代房地产》1991.6。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载于《中国房地产》1990.2。

《关于买卖合同的几个问题》,载于《现代法学》1989.4。

《雇工问题法律调整之比较》,载于《外国法学研究》(内刊)1989.3。

《关于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调查和几个问题的建议》,载于《重庆日报》1986.2,获重庆市1985年经济体制改革优秀调研成果奖。

《试议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载于《法学季刊》1984.3,获1984-1985年度政法学院四等奖,1984.10.29《中国法制报》以《动物致人损害怎么办》为题摘要转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