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申请专利有国际效应吗?实用新型如何在国际市场上起到保护作用?

专利受地区限制。在那个国家获得的专利只在那个国家受到保护。同一发明创造在不同国家的授权可能不同。也就是说,在中国的授权,在加拿大不一定会被授予。根据各国专利法审查,决定是否授权。

所有的知识产权都有国家的概念。同时,一个产品、一个品牌、一项技术,只会在特定的区域才有其商业价值,涉外的专利保护也是如此。我们建议企业在申请涉外专利之前,一定要对需要保护的技术情况和市场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从而确定在国内获得这一权利后可能的市场价值和维权成本。目前,中国申请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或PCT申请外国专利:

1,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巴黎公约》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优先权原则”,即申请人在公约成员国首次申请一项发明创造。在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同一申请人还可以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这些后续申请被视为与第一次申请相同。优先权原则的确立给申请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在成员国提出申请后,申请人可能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来决定是否申请外国专利。申请人一旦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2.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特殊条约,目前已达178个成员国。根据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其他指定成员国同时提出的申请。实现了一国应用,多国有效。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出版、检索和初步审查,国家阶段由具体国家局进行审查授权。PCT申请进入特定国家阶段的时间是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这样,当申请人希望一项发明获得五个以上国家(一般五个以上)的保护时,就非常适合使用PCT途径。因为只需要通过PCT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省去了向每个国家分别提交国家申请的麻烦,有更多的时间考虑最终进入哪些国家。PCT方法不适用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