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猎杀壁虎被处罚的结果是什么?

9月11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任某、魏某猎捕蹼壁虎347只一案,以非法猎捕罪分别判处任某、魏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介绍,被告人任、魏住焦作市武陟县大丰镇司马村。多年来,这个村子的村民都有在夏秋两季晚上捕捉壁虎出售的习惯。因壁虎收购价逐年上涨,2017年9月9日晚,任、魏二人来到沁阳市白象镇新村,采用大灯照明、棍棒捕捉的方式猎杀壁虎。村巡警当场抓获两人,共猎获壁虎347只,其中魏153只,任194只,涉案价值173500元。

村民猎杀壁虎的处罚结果:

经当庭调解,公益诉讼公诉人与两被告人分别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达成协议。其中任赔偿国家经济损失22000元,魏赔偿国家经济损失20000元,两被告均当场履行。沁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魏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方法猎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任、魏犯非法狩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本案系共同犯罪,应当按照两被告人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任、魏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他们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主动赔偿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对他们适用缓刑是符合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