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和王老吉事件涉及哪些法律?
直接涉及的法律:
1.合同法与商标法:授权商标法
2.刑法与刑事诉讼:加多宝受贿案。
3.仲裁法:
4.广告法:
5.版权法:红罐外观版权。
6.民事诉讼法:加多宝诉至法院撤销“王老吉”商标裁定。
加多宝王老吉事件:
加多宝和GPHL原本是合作关系。加多宝从广药集团买下王老吉商标,然后生产红罐王老吉。加多宝为王老吉做了一系列宣传,市场上出现了怕上火喝王老吉的现象。
王老吉给加多宝带来了巨额利润。同时,也许是合同原因,GPHL每年都会收到加多宝的GPHL王老吉商标,并没有随着暴利而增加。这导致了一系列的诉讼。
王老吉上火了,却发生在最近10年。2002年,加多宝从广药集团租赁“王老吉”,当年销售额达到654.38+0.8亿元,2003年上升到6亿元。红罐王老吉年销售收入654.38+0.1.06亿元,超过可口可乐。然而,GPHL旗下的绿盒王老吉在2011的销售额不到20亿元,即使这样的成绩也可能是搭上了红王粲老吉的热销。
在王老吉红罐卖得好之前,GPHL没能推广只在岭南出名的王老吉。2012年7月4日,GPHL起诉两名销售加多宝产品带有“王老吉”字样的广东经销商,要求其停止侵权,并分别索赔50万元。
2065438+2002年7月9日:GPHL宣布以侵权为由向当地海关申请扣留加多宝产品,其中广州黄埔海关扣留加多宝产品高达17吨。GPHL还宣布加多宝侵犯了“王老吉”商标的装潢权,并提起诉讼。2012 7月1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鸿道集团的诉讼,为GPHL与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竞争案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