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保护九类作品,包括
中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保护九类作品,包括:
1.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散文、剧本、报告文学、寓言、童话等。
2.艺术品:绘画、雕塑、摄影、漫画、插图、装饰品等。
3.艺术品:油画、水彩画、国画、素描、速写、版画等。
4.音乐作品:歌曲、器乐、交响乐、流行音乐、民乐等。
5.舞台艺术作品:舞蹈、杂技、戏曲、话剧、歌剧等。
6.广播电视节目作品: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广播剧、配乐等。
7.软件作品:计算机程序、商业软件、游戏、网页设计等。
8.建筑作品:建筑设计图、建筑、景观等。
9.载体作品:书籍、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等。
除了保护上述九类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也要求著作权人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动漫表达权。
2.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起诉、仲裁、调解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3.著作权人应当对社会做出贡献,特别是对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4.著作权人应当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也不损害公众的利益。
5.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取决于不同类型的作品和著作权人的不同情况,但一般不超过50年。
简而言之,保护著作权就是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同时要求著作权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保证著作权的合法使用,维护公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国著作权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文化成果,促进文化繁荣,制定本法。
第二条著作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漫画表达权等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侵犯著作权。
第四条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本法所称作品,是指以思想、语言、文字、声音、图像、符号等表现形式直接反映作家思想感情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自然科学作品、社会科学作品、工程技术作品、软件等。
第五条本法规定的作品财产权,包括著作权人享有的除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利。著作权财产权和其他财产权一样,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著作权人有权修改自己的作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作品有错误或者需要修改的,可以提出修改建议。著作权人有权根据修改建议对作品进行修改。
第七条著作权人有权保护其作品的完整性。任何人不得篡改、删节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作品的完整性。
第八条著作权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享有,作者死亡后,著作权依照法律规定转让或者继承。法律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依法或者按照与被许可使用人的约定,允许被许可使用人使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行为。
第十条著作权可以出质,但需要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的,应当到著作权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著作权的转让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法律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文学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音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可以合法复制的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专有的复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