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性质是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1,没有实物控制的占有;2.没有有形损失的使用;3.智力成果的有形交付不会有事实上的惩罚和法律上的惩罚。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裁决必须由专门的国家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4)排他性。(5)地域性。(6)时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转化、应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