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337条款?
“337条款”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它最早出现在美国关税法1930的337条款中。此后,美国1988综合关税与竞争法对其进行了修改,使其更易于使用,并将其约束范围扩大至半导体芯片的模板权。美国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1995再次对其进行了修订,使其符合WTO规则。“337条款”主要用于反对进口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特别是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权益,使其免受进口产品涉嫌侵权的侵害。
美国337条款是《美国海关税法》1930条款337的简称,现编于《美国法典》19条款。“337条款”的前身是1922海关税法第316条,是根据1930美国关税法修订后的第337条命名的。此后,美国贸易立法不断修改和发展这一条款。对确定现行337条款的实体结构和程序运作影响最大的是《美国法典》第28编第1988号综合贸易和竞争法和《乌拉圭回合协定法》第1995号修正案。该条款已成为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