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1,围绕中心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纲。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宪法知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要大力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 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技能。 要不断探索改进宪法学习宣传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宪法宣传的实效性和生动性,使宪法知识和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立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为目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土地转让、国有企业改制、医疗改革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倡导和宣传通过合法渠道和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2.加快立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虽然经过近20年的普法,全民的法律意识已经大大增强。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还是对象,仍有相当一部分人认识水平和工作水平较高,对学法的态度与提高“法律素质”的要求相差甚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消极被动,热衷于形式主义;一些党政领导态度冷漠,不愿投入时间、精力和资金;宣传教育的对象冷漠轻蔑,甚至有厌烦和抵触情绪。这些现象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仅靠过去的一般号召和行政命令很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加强法制宣传的立法工作。按照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强制和规范功能。

3、加强领导,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而目前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地位低、职能弱。一方面,各级普法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政府任组长、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一般二三十人。如此庞大松散的指挥机构,肩负着如此重要的社会职能,却往往显得笨拙无力,有时还要召开会议;你要请示,要预约很久,更别说及时研究处理一些问题了。同时,领导成员大多是兼职社工,没有具体的责任和任务,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保证。另一方面,普法办名义上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实际上是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临时机构,没有级别、法定职能和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因此,普法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的现状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必须:一要加强普法领导小组的联合领导。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目标责任制,完善成员单位岗位职责,与成员单位领导政绩挂钩。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研究解决普法中的实际问题。第二,强化普法办公室的职能和任务。通过党委、政府作出决定,人大作出决议,赋予普法办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职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人大会同有关部门对拟任命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约束机制,使各级普法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

4、完善考核,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监督约束机制。我们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切身感受到,普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群众呼唤法治的呼声越来越大,但这项工作开展起来很难。有的单位领导甚至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标准,是大事;法制宣传是软任务,可有可无。所以就出现了“说重要,做次要,忙没必要”的现象。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法制宣传工作的考核措施不硬,没有奖优罚劣的制度,没有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因此,应努力建立和完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责任制。将这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与干部晋升、任免、奖惩挂钩,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第二,普法和依法执政要实行一票否决制。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同等重视,一票否决。三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通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将普法工作与干部切身利益挂钩,推动普法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