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员工明知是假药,也接受。

法律明确要求,邮政快递企业应当遵守收寄验视制度,应当拒绝收寄违禁物品。该企业无疑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

如何确定是假药?

1,对象方面

侵权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国家药品管理制度,也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

2、客观方面

客观地说,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为实施本法而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上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如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管等。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并按假药处理的药品和非药品。

假药的生产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收集、收缴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同时生产、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根据法律对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就符合本罪的客观要求。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的,仍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律结果,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于危险犯。但是,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属于加重犯,从重处罚。

3、主要方面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是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者是制造商,加工者、收集者和销售者是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上是故意的,一般以营利为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故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必须具备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心理状态,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罚如何衡量?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3.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件、许可证,或者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为其提供制假技术的,以*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论处。

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调查,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邮政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查验用户寄递的物品是否属于依法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是否与寄递明细清单显示或者涉及的信息一致;收寄的,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作出验视标识。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相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经核实后方可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