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时间
具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申报一般截止时间为8月。如2023年申报、考核、复审的企业,应在8月31日24:00前完成网上注册信息填报和考核。2023年复审范围为2019以及之前被认定为优势企业、示范企业,2022年未参加或复审不合格的企业。2023年评审范围内的企业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评审的,取消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资格。
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1,在中国行政区域内注册。
2.在本市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突出的知识产权优势。
3.未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
4.2023年的考核范围为2022年认定并通过评审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
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评审和复审程序
1.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网上填写注册信息,经我局审核同意后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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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流程说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企业方)管理系统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和操作指南进行报名和参与评审,并提交相关材料。
3、企业应在评价系统中如实填写评价问卷。
4、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评定结果,公布优势企业合格线和示范企业合格线。
5、参加考核、评审的优势和示范企业,考核得分达到合格线即为通过考核、评审。
6.确定通过评审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名单,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
7、通过评审对申报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进行评价,进行综合评价和评估,根据数量择优给予国家知识产权局。
8.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我局提交的申报企业名单以及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将出具文件予以认定。
摘要
具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可以通过保护自身的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长期稳定地受益于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拥有独特的知识产权可以有效地防止他人从事侵权行为,使企业更好地控制市场价格,推广产品和服务,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