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非法经营额”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侵犯知识产权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经售出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已经查明的侵权产品的标价或者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未标注或者其实际销售价格无法确定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中间市场价格计算。对多次侵犯知识产权未受到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额、违法所得或者销售额累计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额,是指行为人在侵犯知识产权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经售出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已经查明的侵权产品的标价或者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未标注或者其实际销售价格无法确定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中间市场价格计算。

对多次侵犯知识产权未受到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额、违法所得或者销售额累计计算。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件”是具有完整商标图案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