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的软件许可类型有哪些?

1.根据被许可使用权的排他性,有三种许可:1,独占许可。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软件后,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该软件,软件著作权人在独占使用许可有效期内不得使用该软件。只有被许可方可使用该软件。现实中,只有少数软件著作权人对软件发行者使用这种许可方式,很少对软件使用者使用。2.独家使用许可证。软件著作权人向被许可人发放独占许可后,根据合同约定不得向第三方发放软件许可,但软件著作权人仍可使用该软件。实际上,软件用户通常不使用这种许可方法。3.通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是最常见的许可使用方式,被许可人除了自己的使用权之外,不享有任何排他性权利。软件版权所有者可以无限制地将此许可证颁发给他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独占许可还是排他许可,则该许可为一般许可。目前市场上购买的各类商业软件的使用权都属于这种通用许可。根据使用许可是否由权利人直接签发,可分为主许可和分许可(也称从属许可)(1)主许可是指软件著作权人直接签发的许可。该许可通过被许可人与软件著作权人直接订立软件许可合同的方式设立。(二)分许可,是指在软件所有者的授权下,被许可方授予他人的使用许可。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明确授权,被许可人不能随意发放许可证。3.根据许可软件的用户数量或在计算机上的安装数量,可分为以下几类:(1)单机许可即单机许可。现实中,绝大多数软件许可合同都给单机许可增色不少。这里说的单机不包括网络环境。(II)站点许可站点许可是指软件所有者许可特定站点中的所有计算机使用其软件。场馆许可证可能包括多个软件副本的优惠价格,或者允许特定软件的无数副本。(3)单一许可方许可是指许可软件只能由特定的人使用。在单一许可协议中,可以约定软件被许可给一个用户在一台计算机上使用,这样如果软件被加载到另一台机器上,就构成违约,除非许可协议特别允许。(4)多用户许可多用户许可是针对网络环境的。要在网络环境中使用该软件,用户需要获得网络许可证。实际上,还有另一种授权方式叫做交叉授权。交叉许可,通俗的说就是知识产权贸易中的“易货”贸易。即许可合同的双方是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合同双方以自己的知识产权换取对方的知识产权。这种许可方式通常发生在一些大型单位集团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