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证明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性: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依据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法律客观性:

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签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依法作价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