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客体可以是知识产权吗?
抵押的客体不能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同于一般财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债权人难以控制和占有,因此不能抵押。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六)交通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