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不是我们说的权利,而是权利所指向的对象是人类创新和智慧的结果,即特定的知识和信息。我国知识产权客体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物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