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做什么的?

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管。起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则、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食品安全强国和标准化强国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

2.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和外商常驻代表机构提供指导。要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 * *共享机制,依法发布和* * *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进统一市场监管。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管理市场监督的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反垄断法的统一实施。全面推进竞争政策的实施,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4、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活动。指导国外反垄断法应诉。负责国家反垄断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管;

5.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组织指导查处价格违法收费、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广告活动。指导和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市场监管所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常住人口、市场主体、管辖面积、监管力量和工作需要综合确定,报县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并报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应当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

市场监管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法办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和行政许可;

(三)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

(四)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

(五)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六)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场监管所的具体职责由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