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条件

根据《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组建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是在南昌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不含赣江新区范围内注册地登记的单位或企业),或由多个单位(包括高校、院所和企业)组合起来的群体,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组建目标明确,研发任务具体,方案切实可行,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与经验。

2.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30%。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农业领域不低于100万元)。

4.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此外,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2.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拥有有效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