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每月能提多少住房公积金?

成都租房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如下:

1,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职工及配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000元;

2、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654.38+0.2万;

职工及配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0元;

3、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全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职工及配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654.38+0.92万元。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

2.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自有住房,但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在本市再次租赁住房的;

3.员工在本市有自己的房子,但由于房子无法居住,需要租房;

4.职工在本市有自有住房,但因家庭成员增加、子女上学等原因需要在本市再次租房的;

5.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有自有住房,但因质量问题严重需要租房的。

综上所述,成都各地区职工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同,最高为654.38+0.6万元,而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额度最高为3.2万元。天府新区等区域的职工每年可提取金额相对较低,最高为654.38+0.2万元,职工及配偶累计金额为2.4万元。简阳市及其他县市职工每年可提取金额最低9600元,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最高1.92万元。

法律依据: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

租赁房屋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万元,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000元。

租赁房屋位于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万元,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