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所排名前十。

法律分析:上海成金田(苏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江苏神府律师事务所等。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允许律师从事以下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代理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与调解和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回答有关法律的问题,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