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软件企业做双软认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你好,软件企业评估条件:

软件企业的评定标准应符合财税[2065 438+02]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详情如下:

(1)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收入不低于65438+万元;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当年本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当年本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当年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中国企业发生的R&D费用金额不低于R&D费用总额的60%。研究开发费用的政策口径应符合国家关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有关规定;

(4)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软件产品开发和销售(营业)收入,是指软件企业从事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开发和销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的收入。

(五)主营业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至少一个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注册证书或协会评定的软件产品证书;

(六)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的过程文档;

(七)具有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技术支持环境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开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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