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客观评价律师的工作
律师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对律师工作的评价也要结合多方面综合考虑。
1.律师的工作态度是怎样的?态度决定一切。对于律师的工作来说,律师的工作态度往往决定了律师投入工作的时间、精力和人力。
2、是否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是否遵守律师执业纪律。
3.律师的预见是否准确。及时准确地预测可能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是律师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4.律师背书是否清晰有说服力。人们普遍认为一个优秀的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这也说明了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律师的重要性。
5.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是否合格,律师能否及时向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必要时给予当事人适当的提示,为当事人把关,协助其决策。
6、律师的工作结果令当事人满意。当事人委托律师,自然是想追求自己满意的结果。律师追求的目标不应该违背委托人的意愿,而应该在合法的前提下,都朝着委托人追求的目标努力。所以结果对当事人来说是最重要的。结果好不好,不管律师自身水平如何,人品如何,对当事人来说都不是很重要。如果结果不能让当事人满意或接受,那么即使有再多的理由,也无法回避追求失败的现实。这个结果不仅是委托人痛苦,也是律师非常痛苦的事情。如果这个结果不是律师自身工作造成的,那么并不代表律师不称职或者专业水平低,不应该影响对律师的评价。如果这个结果是律师自己的工作造成的,那么自然律师有责任,这样的律师就是委托人的悲剧。
综上所述,律师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客观评价律师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官司的输赢有时和律师的工作水平有关,但很多时候并不是判断律师工作水平的唯一标准。对于很多当事人来说,即使输了官司,如果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了当事人的法律问题,减轻了当事人的心理压力,缓解了当事人的身心疲劳,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足争,提高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那么当事人也不是没有收获,律师的价值仍然是不可否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