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知识产权投诉联系投诉人有用吗?
1.知识产权是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特定的程序,依据特定的法律,对特定的人的特定的发明创造和符合特定条件的可识别的标记,赋予特定的保护和特定的激励作用的特定权利。这一定义具有以下特点:九个特定性(特定国家机关、特定法律、特定人、特定条件、特定发明和可识别标志、特定程序、特定保护、特定激励效果和特定权利)基本涵盖了知识产权的所有内容。[3]
(1)明确了知识产权主体和客体的要求。特定人是指知识产品的原始主体和后继主体。具体条件是指知识产品的“知识”和“产品”特征。特定发明和识别标志是指最后一个具有“知识”和“产品”特征的客体。
(2)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基础。知识产权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权利的合法性和授予性,即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法律,通过特定程序授予的特定权利。知识产权机构是认定、授权、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机关。在中国,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和国家版权局。日本是加盟厅;美国是专利商标局;英国是专利局。特定法律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基础。具体程序就是知识产权的流程,比如专利权的国内国际程序,商标专用权的国内国际程序。?
(3)明确知识产权及其保护的特殊性。知识产权与其他实体权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知识产权是一组或一个体系的权利。比如我国著作权法至少有18项权利。商标法侵权13种,著作权法侵权19种。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同于其他权利,更为复杂,需要具体的司法机关和具体的保护。?
2.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个定义明确了以下几个角度,大部分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定义。
(1)明确了作为知识产权主体的知识产权主体(包括原始主体和继承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这也是中国法律法规中常用的表述。法律中常使用公民,但由于公民(具有某一国籍的人)在著作权法中不涵盖无国籍人,所以这个定义用自然人来表述著作权法第二条:保护范围包括无国籍人,所以本书用“自然人”。
(2)明确知识产权的客体。这个定义采用了一个笼统的描述,即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其他领域(除此之外)创造的知识产品。这种知识产品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知识产品不是实用的知识和经验,而是指人们智力创造性劳动的成果——智力成果。其含义是具体的,如作品、发明、技术、商标、外观设计等。只有法律才能赋予所有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享有对其智力成果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专有权和排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