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要求。
答案:1。时间要求。申请人申办使用后,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合格注册并发布公告后,生产者方可按要求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2.用户需求。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其原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以使用特殊地理标志。具体包括经公告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公告后被注册为集体商标的注册人集体成员、公告后被注册为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以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备案的其他使用人。
3.使用规范要求。
(1)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规则组织地理标志产品生产。
(2)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要求,规范和标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和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使用专用地理标志的,应当在专用地理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国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当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经销商统一的都会信用代码。
(3)特殊地理标志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定期报送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