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检察官制度

韩国的政治体制分为三部分:行政、立法和司法。检察厅隶属于行政机关和司法部,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每个检察院的管辖范围与行政区域之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任何人/任何人

韩国的政治体制分为三部分:行政、立法和司法。检察厅隶属于行政机关和司法部,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每个检察院的管辖范围与行政区域之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任何想成为检察官的人都必须首先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次考试分为三次。通过率很低。即使通过了司法考试,也不能马上成为检察官。通过考试的人必须进入最高法院开办的司法培训学院,完成两年的司法培训和学习。在这两年里,他们要学习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所有业务。毕业考试合格后,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安排他做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初检人员全部分配到一线侦查部门,在实践过程中逐步掌握业务方法。

检察官办公室法赋予检察官以下权力:1犯罪调查和起诉及其维护的必要事项;2.在刑事调查中指挥和监督司法警察;3.为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请求;4.指挥和监督裁判的执行;5.执行民事诉讼和国家为一方或参与方的诉讼,并对执行进行指挥和监督;6.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除了调查刑事案件,检察官还负责实现这一领域的社会正义,这也是其主要任务之一。知识产权、环境、建筑、文物、通信、林业、税务、经济、食品、医疗防火、铁路、药品等部门。已在地方检察院及以下设立,检察按分工负责相应案件,在警察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的指挥下,对所负责的区域实行集中控制。

韩国有四个级别的检察官,分别是检察长、高级检察官、检察员、检察官。作为检察长,检察长的位置与院长的变动密切相关。虽然总统有权更换检察长,但检察长的人选必须符合检察官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检察长是从高级检察长中选拔的。检验员要想成为高级检验员、首席检验员,必须在初级岗位工作10年以上;高检院检察官、厅检察长和地方检察院、分院的部门负责检察官的任命,需要任命的人员在上述部门工作5年以上。检察长需要在高级检察官、首席检察官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

韩国的检察官任命由总统决定,司法部长行使提名权,总理根据总统的委托行使调动检察官的权力。检察院是主管检察工作的机关,检察官是唯一的官制。一切检察事务都是检察官一个人处理,检察官有自己的权限。行使检察职能时,检察官是独立的,检察官对所负责的案件独立调查、独立判断,独立决策,对自己负责。任何刑事案件都是由检察长处理的,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和免予拘留、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决定是由检察长作出的,而不是以检察长或检察院的名义作出的。如果总监不同意上司的意见,上司只能给总监参考意见,而不能改变总监的决定。[第页]

为了保证检察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防止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带来的一些弊端,促使检察官创造性地履行职责,韩国实行检察官岗位轮换制度。原则是在同一办公室连续工作期间,一般岗位不超过5年,技能岗位不超过7年,但大部分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2-3年后会进行调动。具体程序是: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每半年根据检察官考评和绩效评价情况再次进行筛选,并安排新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