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如何应对产品责任纠纷
汪小菲和前妻大s的“互撕”剧不小心带火了马六记的酸辣粉。
165438+10月24日,“马六记酸辣粉两天卖超500万”的消息冲上微博热搜。电商平台数据显示,截至6月24日165438+,汪小菲妈妈张兰直播间的酸辣粉销售额已经超过7000万元。
这个酸辣粉的代工公司是阿宽食品,目前正在冲刺a股上市。阿宽食品称,公司定制销售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代工服务,分为国内定制销售业务和国外定制销售,大部分来自国内定制销售业务。公司的定制销售客户主要是大型知名食品电商企业,如三只松鼠、百草味、李子奇、网易酵母等,主要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
欧阳娜娜“下海”第一站被骂上热搜。165438+10月30日,欧阳娜娜自主品牌因价格高成本低登上微博热搜。一件纯白浴袍988元,一套纯白睡衣988元,两双纯白袜子168元...欧阳娜娜推出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品牌“纳比”,其令人咋舌的定价引发网友热议。165438+10月28日,江苏淮安某纺织厂负责人徐青(化名)说,涤纶纤维,俗称涤纶,是比较便宜的面料之一。以毛巾和浴袍为例,涤纶纤维毛巾的成本为0.035元/克,浴袍的成本在50元/件左右。据他介绍,为品牌代工的流程很简单。将品牌LOGO添加到现有产品或需要设计的图案上,一般是基于产品裸价上的设计。他为《时代周刊》做了一个报道。根据纳比浴袍的材质,制作成本约为60元/件,加一个LOGO约为65元/件。包括包装设计和品牌授权,如果普通品牌在电商平台销售,按照市场行业来说,一件的价格最多不会超过300元。
目前国内关于代工的法律法规并不多。一旦出现纠纷,如何界定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代工产品引发的法律纠纷中如何划分责任?
一、OEM中的法律关系
代工中,委托加工者与受托者之间是基于委托加工协议的法律关系,这就给直接生产增加了一层关系,至少涉及委托人、受托人、第三人(消费者或被侵权人)三个主体,法律关系更加复杂。
基于三方可能发生的纠纷,三方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划分如下:
(1)内部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委托加工者与实际产品生产者(委托加工者)之间关于产品质量内部责任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内部关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法律责任分配一般划分如下:
1.委托人绝对主导OEM流程的情况。如果委托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开发新产品,甚至对委托加工方使用的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包装材料、储运方式的选择有明确要求,并设置了质检、监督等程序,加工方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很小,此时的产品质量责任应由委托加工方承担。
2.受托人在侵权纠纷中存在过错。如果代工产品的侵权行为是由于受托方的原因造成的,如对生产条件、环境、设备的控制不到位,生产工艺操作失误,擅自改变包装方式或储运方式,或者受托方违规采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则由受托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2)外部关系:产品制造商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对外关系可分为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
1.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是产品质量问题尚未造成缺陷产品以外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的民事责任,如不符合约定的产品质量、不具备规定性能的责任。
2.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当产品对人造成损害时,与产品相关的人,即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侵权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除缺陷产品以外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侵犯知识产权也是一种产品侵权责任。
二、OEM产品引发纠纷的法律责任划分
(一)OEM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1.在对外责任方面,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产品不具备要求的性能且未事先说明的;(二)不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三)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条件的。”也就是说,委托加工者作为产品的实际生产者和销售者,需要承担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因此,在贴牌生产模式下,委托人实际控制销售渠道,销售产品,消费者可以基于销售合同和合同的相对性,要求委托人承担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2.在内部责任方面,委托人可以根据与委托加工人签订的加工合同约定,约定委托人承担产品质量违约对外责任后,向内受托人追偿,要求委托加工人对其生产行为不合格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最终责任,即委托人对内向受托人追偿。
(二)贴牌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侵权的责任。
1.在对外责任方面,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第三人(消费者或者被侵权人)可以随意选择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消费者可能难以知道实际生产者,所以不能剥夺其请求权,只需要提供初步证据。
2.在内部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约定划分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义务和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没有约定的,由过错方承担侵权责任。
OEM生产中的法律风险预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原告应当提交初步证据,证明被告对具体诉讼请求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对于起诉条件的审查,被告是否“合格”只需要审查原告是否提供了被告与争议法律关系有关的初步证据,而不应由实体审判程序来判断,被告最终是争议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还是责任主体。否则起诉的目的就落空了,诉讼就无法进行。
综上所述,在贴牌引起的法律纠纷中,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产品侵权责任,只要原告提交初步证据,作为贴牌客户的品牌方就有可能成为诉讼被告,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为了防范OEM产生的法律风险,我们建议:
(1)选择合格的产品OEM厂商。委托加工者在选择合作承包方时可以重点关注其生产资质和加工水平,选择生产实力、科研水平和合作信誉好的工厂合作。
(二)加强对受托方产品生产的监管。从工艺标准化、全过程公开化、工艺精密化三个方面严把监督抽查关,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以采取抽查、验收等程序对受托方的产品生产活动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产品质量问题。
(3)规范受托方的采购行为。委托方应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和实施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职责,加强采购需求风险防控,预测采购需求形成和实现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备选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在采购协议或委托加工协议中,应明确受托方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的质量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约定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增强受托方的责任意识。
(4)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要重视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回应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反馈意见,完善消费者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登记授权制度。对于不参与设计的OEM产品,应在合同中明确OEM产品设计方案的供应商;如需提供自己的技术方案,应事先评估该技术方案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并在合同中与加工者约定产品涉嫌侵权时的责任分担,防止侵犯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