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用地比例标准
1.园方独立,产权清晰合法。花园设置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区域,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计满足学前教育需求,园内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畅通,排水通畅,整洁卫生。
2.室外活动平均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建筑二层及以上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板,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打球池、种植园/喂食角等户外活动区。平均绿化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竖向绿化面积按一半计算)。场地可以考虑不同年龄组和不同活动性质的需求。有一定面积的室内运动空间,可以满足每个班的孩子在恶劣天气下至少有1小时的运动时间。
3.室外运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大、中、小型运动设施和各种器械,能促进幼儿各项运动技能的发展,数量能满足园内半数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要。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4.有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大于1.20平方米,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三个班一个房间的比例设置,每个房间使用面积大于30平方米。有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他用)、家长接待室(可兼作他用)、值班室等辅助用房。有规模适当的独立食堂。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备橡胶警棍、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用品。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等。幼儿园出入口、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设置明显标志。幼儿园出入口附近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应当设置人行横道或者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儿童疏散区。
6.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例如,配备电脑和网络)。有一个资料室,里面有丰富的各种教材、书籍、电子视听资料和教学工具。有教师阅览室,有5种以上的学前专业杂志,每个教师有20多本书。有方便教职员工的成人厕所。
二、课堂空间与设施[2]
7.活动室与午睡室共用的,两个房间使用面积之和大于3平方米;如果活动室和午睡室分开设置,活动室平均使用面积大于1.8平方米。有独立的集体教学区和角落活动空间,空间充足。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风和温控设施,隔音、吸声设施有效。装修环保,温馨,有童趣。空间和设施得到良好的维护和清洁。
8.每班有专用厕所,面积12平方米,厕所有直接自然通风或通风设施。有4个以上小便池和4个以上小便池,或者小便池大于2.5米。这些设施是有选择性的,符合儿童的大小,并且安全和干净。自来水洗手龙头六个以上,适用程度高,肥皂/洗手液、擦手巾(每个学生轮换使用2套)等物资供应充足。卫生间装修合适,环境温馨,注意保护孩子隐私(比如用隔断或者门)。班里有合适的饮水设备和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9.午睡空间充足,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立的铺位和被褥。所有床或铺位间隔适当,床干净卫生,按时清洗消毒。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专用卧室,一人一床,配套卫生间。
10.班里的桌椅、玩具柜等家具设备适合孩子的身高和体型,数量充足,形式多样,可以满足不同类型活动的需要。教学设施设备按《浙江省幼儿园设备规范(试行)》一等标准配备。
11.班级有超过5个明确定义的活动区域和方便的家具和设备。角落空间规划合理,位置合适,干扰小。角落里有丰富的活性材料(每个角落有4-5种材料,每种都有4-5种以上),定期更新,还有一定比例的自制玩具和半成品材料(占总数的20%以上)。角落空间和材料可以满足班里所有孩子同时开展角落活动的需求。区角有5种以上适合孩子阅读的图书[3],平均每个学生3本以上,每学期轮换更新20%以上。
第三,人员配备和待遇
12.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教师和0.5-1名保育员(小班2名教师和20名幼儿小班1名保育员或1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4名教师。全日制幼儿园以150名幼儿和1名专职保健人员为基数,每100名幼儿增加1名保健人员(增加的人员可以兼职)。150以下儿童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2名以上保健人员(至少包括1名专业医务人员),夜间应保证1名以上保健人员,300名以上保健人员视情况为寄宿制儿童。根据园区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保人员(至少1持证专职人员)。
13.6以下班级的幼儿园有1个校长,6到10的班级有1个校长,10以上的班级可以有2个校长。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经历,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在职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14.专任教师全部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专任教师85%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60%以上。2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15.专业医务人员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保健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护士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岁以下,经过护理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会计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会计人员资格证书。食堂的主要厨师都接受过烹饪专业技术培训,并有相应的等级证书。保安人员应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6.所有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无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每年体检一次。
17.幼儿园依法与在职非在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事业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专任教师工资达到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标准的80%以上,其他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四、园林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
18.一个公园里的儿童人数不得超过500人。平均每个班30个孩子左右,小班可以适当减少,大班不超过35个。
19.园长重视班级的日常保护教育。校长、副校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每月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天半或累计超过六小时。每学期,园长有不少于10次完整的半天活动进行观察指导。业务副组长或业务助理组长每学期要进班观摩指导不少于25个完整半天的活动。
20.办园资金来源合法稳定,收费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正常教育时间内,不得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收取额外费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财产管理有序,账目清晰,无非法挪用资金和资金损失,年度审计达标。资金使用合理,具有园林维护、设施设备、教学玩具和图书更新的预算计划和实施效果。
21.教师伙食费和儿童伙食费的账目分开,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除食堂必需的水电外,没有人员工资和食堂设备的支出,每学期盈亏比例不超过4%。定期向家长公示餐费(一般每月1次)和代管费(每学期1次)的收支情况。近三年平均公用经费支出达到500元/年以上(农村400元/年)。
22.有健全的师资培训、科研教学和科学研究体系。定期开展园本培训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时间保证。有切实可行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每名教师平均每五年参加不少于360小时的专业发展培训。每个老师的专业成长档案都是完整的。
23.市级以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1余人;近三年内幼儿园有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或省级以上教育学会,或在市级以上研讨会、交流会上作专题报告。
24.教师应当着装得体,符合幼儿园教育的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师德不良或违法行为(例如体罚和变相体罚、恐吓和虐待儿童;向父母索要红包礼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