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法典编纂热点问题: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民法典导读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要求以来,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编纂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在继承中发展,在整体中创新。今天我们就来看看2020年民法典编纂的热点问题: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以人为本,完善法制;

“民法典的编纂紧紧围绕公民基本权利的确立、实现、保护和救济,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法律体系,处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说。

王俊峰认为,每一部民法典草案都从有效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出发,对完善紧急情况下财产征收、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和业主义务、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将公民权利法定化,将法定权利具体化。在总结以往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有许多新的突破和亮点。

以“高空坠物”事件为例,侵权责任法草案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划分。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对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同时还规定了建筑物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有利于充分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公民自觉提高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王俊峰说。

民法典对人格权单列一章,突出了对人的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重要权利的保护。王俊峰认为,这是民法典的一大创新,体现了国家对加强人格权保护的重视,凸显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的呼声。人格权草案三审稿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不希望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扩大了隐私保护的范围;将同样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功能的“电子邮件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使个人信息的保护更加全面、严谨和细微。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婚姻家庭纠纷逐渐增多。婚姻家庭民法典草案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尽可能挽救当事人的婚姻,避免当事人因冲动而草率离婚,强化当事人的家庭责任,维护和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王俊峰表示,民法典草案承载着人民的期待,凝聚着几代法律人的梦想,将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必将为依法治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汇聚智慧,得到各方高度认可: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根据工作安排,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的方式,即首先制定民法典总则,然后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最后形成统一的民法典。面对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立法机关是如何“精雕细琢”的?

“民法典的立法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卫表示,自2015开始民法典编纂工作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具体部署,立法机关认真开展调研,广泛深入开展调研,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草案。

“集思广益”是民法典编纂的一个明显特征。黄卫举例说,在起草《婚姻家庭汇编》的过程中,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定结婚年龄问题,除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外,为进一步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立法机关还委托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公民结婚意向年龄进行了专项调查。

事实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草案后,立法机关都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上公布了草案全文,征求公众意见。据初步统计,自2065438+200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常委会审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7次公布民法典各分编及草案,共收到410349人的意见和建议951607条。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涉及的问题,立法机关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草案修改过程中予以反映。

立法要实事求是,符合社会现实。黄卫介绍,立法机关多次到地方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地方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在起草民法总则和编纂民法典各部分的过程中,我分赴各地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深入社区、居委会、企业、高校等基层一线,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吸纳。同时,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市政法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参加的民法典编纂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过程中,如何完善高空坠物相关规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黄伟表示,针对高空坠物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立法机关在原《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了国外相关立法规定,召开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等各方参加的座谈会,并赴相关地方进行专题调研。最后,草案的相关条款得到了完善,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认可。

编纂法典,填补立法空白;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黎明表示,制定中国自己的民法典是几代民法学者的梦想。现在,这个梦想就要实现了——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民法典草案。

"这是新中国立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王黎明说,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基本的民事法律规范。民法典草案分为总则、财产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七个部分。它立足于中国的实践,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体现了中国民事立法的应有水平。

据王黎明介绍,我国立法机关曾多次启动制定民法典的工作,但由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采取了“先零售后批发”的策略,即先制定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单行民事法律,再在此基础上编纂民法典。但是,民法典的编纂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一个科学合理、逻辑严密、内在一致的体系,以整合现有单项民法的全部内容,填补某些领域的立法空白。

“编纂有助于解决单行法不完整、不系统、不协调的问题,解决顾此失彼的法律冲突。”王黎明说,民法典的编纂将为司法机关提供全面、权威、系统的裁判规则;对于公众来说,它将引导和规范各种民事行为。

“民法典草案中设立单独的人格权编,是我国民法典编纂的一大亮点。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对人格权保护的需求,应对当前人格权保护面临的各种挑战。它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智慧。”王黎明举例说,民法典草案建立了侵害人格权的禁令制度,法院及时发布侵害人格权的禁令,有利于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济。

王黎明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决定后,立法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法律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为立法献计献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并修订了所有版本的民法典。目前,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已经成熟。编纂民法典就是要立法为民,把人民的意愿放在第一位,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为人民谋利益。期待民法典早日出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奠定经济发展的基石;

“民法典为法院做好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桂香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占据基本法的重要地位。它是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石,也是法院审理和执行民商事案件最重要的实体依据。

通过编纂民法典,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商事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人民法院做好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法律依据。“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为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了基本指南。”刘桂香说,民法典调整和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以权利为本位,系统规定了确认权利、行使权利和保护权利的规则。比如《民法通则》第五章就对民事权利做了具体规定。通过列举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突出了对民事权利的尊重,加强了对民事权利的保护。

“民法典鲜明地体现和发扬了中国特色、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同时,它是完善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刘桂香说,比如,诚信是人类社会几千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民法之所以能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契约经济。民法典草案在总则部分倡导诚信的价值原则,在物权部分和合同部分的诸多具体条款中建立诚信导向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不仅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司法审判和执行指导,也为诚信价值观营造了法律环境。

刘桂香认为,《民法典》与该国其他领域的法律规范一起支持国家治理体系。通过民法典的编纂,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也为不断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司法需求提供有力的制度基础和规则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