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高初始认定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填写年度报告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营业收入等年度发展报告;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认定机构应当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公布。
2.报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名称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工商变更等)。),应当自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认定机构负责审查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企业仅变更名称,不涉及重大变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在当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认定机构重新颁发相同编号和有效期的认定证书,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告。
3.取消资格
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机构应当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鉴定过程中有严重欺诈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可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或者累计两年内未填报年度发展报告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应通知税务机关追回其自上述行为发生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待遇。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故被取消认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4.跨区域整体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提交迁入地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转让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其数量和有效期不变。迁入地认定机构将向企业发放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布。“整体转让”是指他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的要求。
5.加强企业管理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三年后,企业需要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重新参加认定。因此,企业应继续加强研发管理,关注企业知识产权、研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变化,关注高新技术企业年报、R & amp;d投入统计、年度经营报告、所得税申报表、产业统计等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重新认定打下良好基础。
6、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不是企业单一部门的工作,而是企业各部门的协作。在日常工作中,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来规定各部门的业务。
(1)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时,要对业务领域做长远安排;
(2)建立知识产权规划,确保企业在未来三年内持续获得有效的知识产权;
(3)建立规范的R&D部门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完善R&D生产管理流程;
(4)系统安排科研人员和R&D人员的管理;
(5)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确保人员比例达标;
(6)合理规划R&D项目,确立R&D总体进度;
(7)完善R&D费用核算体系,确保R&D费用达标;
(8)及时准备相关科技部门、园区、税务部门所需的相关高新材料,杜绝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