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后如何跳槽到同行业?
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如何跳槽:
1.如果原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员工可以跳槽到同行业;
2.在竞业限制成立之前,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按月向离职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单位连续三个月未支付补贴的,可以不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3.如果两年内没有跳槽去生产或经营与自己公司类似的产品或提供类似的服务,或者开始与原企业有竞争力的生产,可以随意跳槽。
跳槽到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是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所以只要你注意两年内不要跳槽到与这家公司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或者自己进行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生产。所以,如果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并不是说不能离职。只是规定劳动者不能跳槽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竞业禁止是指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到与本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兼职,或者禁止其离职后一段时间内到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工作,包括劳动者自己创办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2.竞业禁止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旦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与原单位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并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单位工作,或者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就会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用人单位有必要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竞业限制协议禁止劳动者在与原单位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并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单位工作,或者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因此,用人单位只需与接触、知晓、掌握该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即可。当然,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一些普通员工来说,在工作中有意无意得知公司的商业秘密,也应该纳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范围。
(二)竞业禁止的范围
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避免劳动者在再就业时无意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也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或者自主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