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负责政府协调、行政事务和外事接待;承办新闻宣传、重要文件起草、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文件档案、应急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NPC提案和CPPCC提案的办理工作;信息工作的集中管理;负责机关的后勤、安全以及行政和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系统党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分管局机关干部的检查考核,承办干部任免和聘用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系统人事调配和机构编制相关事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筑业的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职工技术考核定级、职称评定和资格考试,指导资格注册;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委员会、人民武装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系统内统战工作和出国人员政审。

负责人:黄建明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负责城乡建设重大政策研究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起草和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承担局外部门转来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审计;指导建制镇城建监察工作;负责查处市外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负责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组织听证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人:魏新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调研,起草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房改规划,组织和指导房改计划的实施;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已购公有住房管理和维修、房改房上市交易、职工购房补贴等工作;负责住房发展基金的管理;组织制定全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危房改造目标;负责组织全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区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的资格准入审批、公示和销售方案的确定;指导政府组织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获取、分配和日常管理;牵头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监督和考核政策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行为。

负责人:张拟定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屋产权登记、商品房预售(销售)和房地产交易的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业务指导;监督和调查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区域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组织制定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按规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配合查处物业管理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对全区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永华(安全生产科)

制定全区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审查和评估;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施工和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在全区的实施;负责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和市政行业从业人员资质登记管理,参与城市建设综合整治。

组织编制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专业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调整年度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大中修计划;制定公用事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的管理办法,并负责检查监督;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施工、地下管网和排水许可的审批;负责树木拆除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照明工程的前期、施工、验收和备案;负责城市供水、燃气和照明的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承担全区供水、燃气、公共游乐场所和市政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推荐申报南通市、省、国家优质(样板)工程、文明标准化工地;参与协调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负责人:明路编制全区村镇建设发展专业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参与全区城镇规划的论证和审查;指导村庄建设的市场管理和村镇综合开发;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程;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农村住宅总设计图的编制和推广;负责村镇建设的统计工作。

负责人:卜洪兵负责全区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和工程造价;参与全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参与新建、扩建项目投资项目选址审查;组织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单位的资质监管;负责全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区附属人防工程的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工程建设和市场建设工作。根据业主申请,负责涉及房屋结构变更行为的施工许可。

负责建造师资格的注册和申报。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组织科技攻关项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收集和发布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组织修订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和实施措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进行抗震设防;负责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查;组织全区建设工程、抗震加固和房屋修缮工程的抗震鉴定;组织抗震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和重大地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地震灾后建设项目的应急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组织抗震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参与抗震系统人员培训和抗震科学研究。

负责人:李新峰

纪检(监察)机构按上级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