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定性?
一、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定性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 非法同居 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同居财产分割是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 债务清偿 的财产,主要包括: (1) 工资 、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因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同所有的财产。 二、一般的 同居关系 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有财产处理。 这里的***有,根据《婚姻法》解释(一)为“***同***有”。根据《 物权法 》第103条规定,双方没有约定按份***有或者***同***有的,除***有人具有 家庭关系 外,视为按份***有。同居双方显然不具有家庭关系,该***有应当为“按份***有”,显然,《婚姻法》与《物权法》规定是相互矛盾的。 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一是形成 事实婚姻 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 夫妻***同财产 处理。二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按照第1种情况处理。 三、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同***有处理。但有 证据 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该情形明显与第一种不同。 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定性 ?如果在同居之后获得的工资,奖金,或者是其他的***同收入的,属于***同的财产,那么按照规定来说应该是均等分割的,如果是在 分居 之前自己就拥有的存款,或者是在同居之后,别人赠与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