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视为作者。

第十二条。署名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是作者,作品中有相应的权利,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可的登记机构登记其作品。前二项之规定,于著作权相关权利准用之。

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