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代理费标准
法律主观性:
1.无财产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协商收取6000-100000元之间;涉外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2.法律文件:代表他人撰写、修改和审阅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通过协商每份文书收费在600-2000元之间;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费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间协商。4.代理律师公证:律师公证事务不同,交涉费在1500-3000元/件之间;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人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的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在1.5万-2万元之间。6.律师调查:费用根据调查项目协商。
法律客观性:
司法鉴定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财产案件涉及的司法鉴定费按照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价值较小的部分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65438+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65438+万元至50万元的,按1%计收;(三)50万元以上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0.8%计收;(四)654.38+0万元至200万元以上部分,按0.6%计收;(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4%征收;(六)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2%计收;(七)超过654.38+00万元的,按0.1%计。对于标的数额较大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费的数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财产案件司法鉴定收费,仅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的物证文件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指纹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