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条件
根据《临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市级工程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工程研究定位,能较好反映临汾产业发展方向或地方重点支持行业、领域;在所属行业、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与开发实力,良好的产学研合作背景,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承担并出色完成了市级以上各项重点科技计划任务,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设计基础,以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二)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三)拥有本行业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能够承担工程试验的熟练技术工人。科研团队研发实力较强,结构合理,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
(四)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有能满足本专业领域研发应用的固定场所,其中依托企业组建的,企业应已经建立有相应研究开发机构。
(五)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能够确保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开发,研究开发费用占上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