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公司不打算离职后开始,但员工遵守了两年的协议。他们能要求赔偿吗?
你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且劳动者已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或者劳动者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三个月,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