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编号15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8年10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秦光荣

165438+2008年10月22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我省发展软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滇〔2008〕6号),以及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58个省级部门现有的1107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四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第四轮取消和调整39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5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9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11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07。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压缩1/3以上(均按工作日计算)。清理后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压缩审批时限目录,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限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继续取得新成效。

附: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项)

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39项)

3、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11)

4、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107)

附件1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项)

部门

序列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取消后

规范模式

省科技厅

1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发放

收养后

归档管理

省司法厅

2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初审

收养后

归档管理

省人事厅

人才招聘广告审批

市场实体

独立决定该省的领土

资源办公室4

古生物化石出境展览登记初审

管理

日常监管

省建设厅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认可

收养后

归档管理6

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批准

收养后

归档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预算)资质证书颁发。

行业组织

自律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资质审批

收养后

归档管理

省农业厅

拖拉机道路检查

管理

日常监管

省林业厅

10

国家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或者改变第一审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

日常监管11

收购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

产品单位审核管理机关

日常监管

12

它归省级森林管理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