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法律分析:保全证据的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法人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公民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2)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和收养关系;

(七)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件的签字、印章和日期,文件的复印件和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处申请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