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是: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总份数在一千份(份)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获利十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二十五万元以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复制总数在五千张(份)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复制品总数在一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且复制品总数在五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