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揭阳图书馆的小贴士
一、书刊外借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证入库,自由阅览和借阅。外文期刊只能在三个月前外借,中文书刊附光盘可以与书刊同时外借。
2.包包、书籍、报纸、杂志、食物、有色饮料等。不能带入各个部门和房间,必须先放在自助寄存柜里。
三、凭本人读者证借书,也可代借。借阅时,必须同时出示读者证和持卡人的其他有效证件。广州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卡仅供个人使用,不能借给他人借书。非节假日儿童读者的家长可以代为借阅和归还儿童图书证。
四、艺术设计资料室和艺术设计荔湾分馆实行借、还。在我馆的“书目系统”中,发现只有分馆的书刊。读者可以到分馆借阅,也可以在房间门口登记,一个月后到房间取。登记在册的图书应当保存7天,读者应当在规定的保存时间内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否则逾期不予保存。
五、书刊读者一定要仔细检查是否有涂鸦、污迹、破损、缺页、光盘裂缝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印章。
六、中文期刊(含光盘)、音像资料、艺术设计资料为15天,中外文图书、外文期刊、少儿图书、盲文资料为31天。
七、各类书刊在借阅期内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从原借阅期终止日起为一个借阅周期。只有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书刊未逾期、无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一切借阅和续借操作。
各种书刊的续借方法如下:
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外文图书、外文期刊、儿童图书、视听资料、艺术设计资料、盲文资料:到图书馆、电话、网站;计算机书籍:到达图书馆
八、随书附刊的光盘必须同时归还。中文期刊整本借还,还时出示借阅证。
九、逾期归还书刊,艺术设计类书刊按每册每天0.1元的标准(最高为150元)缴纳滞纳金,其他书刊每册(件)每天0.1元。
十、读者必须爱护所借书刊、光盘,造成丢失或损坏的,按《丢失和损坏馆藏资料赔偿办法》处理。
十一、图书馆提醒读者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妥善利用所借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