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学术规范?我们在学习中应该遵守哪些基本的学术规范?

(一)遵守中国公民的道德规范,坚持科教兴国、创新为民的科技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技伦理,拒绝参与不道德的科研活动。

(2)遵守诚信原则。在项目设计、数据收集与分析、科研成果发表、确认同事、合作者等人员对科研工作的直接或间接贡献等方面,都要实事求是。研究人员有责任确保收集和公布的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遵守开放性原则。在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公开科研过程和结果的信息,追求科研活动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在合作研究和讨论科研问题时,应享有信息,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向公众介绍科研成果时,要实事求是。

(4)遵守公正原则。竞争者和合作者的贡献应该得到适当的认可和评价。讨论和学术辩论要坦诚、科学、公正。应该以适当的方式承认研究结果中的错误和失误。不允许以各种不道德、不合法的手段阻碍竞争对手的科研工作,包括破坏竞争对手的研究设备或实验成果,故意拖延检查评估时间,利用职权向他人传递未公开的科研成果和信息等。

(5)尊重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发表时,做出创造性贡献并能对相关部分负责的人员享有署名权,未经上述人员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可以在出版物中对参与一般数据收集的研究助理、支持和帮助研究小组的人员以及提供设施的单位表示感谢。

(6)遵守申报和回避原则。在研究、调查、出版、向媒体发表、提供材料和设施、申请经费、聘用和晋升等活动中可能发生利益冲突时,所有相关人员都有义务申报存在直接、间接和潜在利益的组织和个人,包括这些利益冲突对他人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必要时应当回避。

第三,加强学术环境建设

学术讨论坚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尊重学术自由,提倡学术争鸣,提倡理性质疑,不受地位、利益或行政干预的影响。附属机构或部门的领导有责任通过合理组织、齐心协力、调节矛盾、有效促进科学研究、监督和保证高质量的研究来创造和谐的学术环境。

研究团队负责人有责任明确研究的分工和职责,把握研究工作的方向,在研究团队内部营造团结协作的学术环境,有效发挥研究团队全体成员的专长和潜力,确保研究工作按照科研行为准则进行,并进行有效的监督。

有必要进一步倡导促进毕业后教育。每个研究单位都有责任指定有经验的资深研究员来指导新的年轻研究员。研究生和青年科研人员的培养不仅要教授必要的专业知识,还要教授科研道德和行为规范。研究生导师有义务向学生提供与科研行为规范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向其解释相关规定。

第四,预防和控制科学不端行为

(一)科学不端行为的认定

科学不端行为是指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发生的各种捏造、证伪、抄袭等违背科学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识别标准是:

1.在研究和学术领域故意作虚假陈述,包括:捏造数据;篡改数据;更改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在项目申报、成果申报、工作申请中弄虚作假。

2.损害他人的著作权,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如将有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包括未经本人同意在作者名单中不具有署名权的人,无理要求作者或合作作者的身份或排名,或者未经原作者许可以其他方式取得他人作品的作者或合作作者的身份等。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如将他人资料上的文字或概念作为自己的发表,故意省略引用他人成果的事实,给人以自己新发现、新发明的印象,或引用时故意篡改内容、断章取义。

3.违反职业道德使用他人的重要学术知识、假设、理论或者研究计划,包括:未经许可使用同行评议或者其他方式获取上述信息;未经授权向第三方发布或披露上述信息;为自己窃取别人的研究计划和学术思想。

4.发表或出版研究成果中的科学不端行为,包括:将同一研究成果提交多个出版机构或提交多个出版物发表;发表本质相同的研究成果;基于同一数据集或数据子集的研究成果会在多部作品中发表,除非作品之间有紧密的继承关系。

5.故意干扰或者妨碍他人的科研活动,包括在他人的科研活动中故意损毁、扣押或者扣留必要的仪器设备、文件、资料、软件或者其他与科研有关的物品。

6.科研活动过程中违反社会公德,包括骗取经费、设备等科研资源和其他支持条件的;滥用科研资源,利用科研资源谋取不当利益,严重浪费科研资源;在个人简历、资助申请表、工作申请表和公开声明中故意含有不准确或误导性信息,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7.研究规划和实施过程中的不经意的错误或不足,评价方法或结果的解释和判断的错误,研究水平和能力导致的错误和失误,与科研活动无关的错误,都不能认定为科学不端行为。

(2)对科学不端行为的处理

在处理科学不端行为时,我们应该以实事求是和严谨的态度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尊严和合法权益,并为投诉者提供必要的保护。

对科学不端行为的投诉一般由附属机构受理。对涉嫌科研不端行为的事实和理由清楚、签名真实的书面投诉,应当予以受理。处理程序一般包括初步调查、正式调查、公布结论和处理意见。

对于被认定为非科学不端行为的,应当在所有知情人和被调查人要求的范围内公布事实和结论,被调查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予以恢复。

发现有科研不端行为的,由所属机构最高行政决策会议决定,并报医院备案。该决定应当包括:根据情节轻重对科研不端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及对科研不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被处理人对结论不服,又能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向所属机构申请复议。

主动参与他人科学不端行为,与他人合谋隐瞒自己的科学不端行为,严重失职,在参与处理科学不端行为过程中严重违规,打击报复投诉人的,应当承担相同的科学不端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