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职责

1,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3、研究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向区政府的请示,并提出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的重要文件,落实区政府会议决定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检查有关情况。

5、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对一些重要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和对策。

6、负责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CPPCC建议的分办。

7、根据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反映的重要问题。

9、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重要情况,协助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0,负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做好不稳定因素的化解工作。

11,负责区政府系统区域性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12,负责区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

13,负责协调和指导联合办公单位的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