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的登记条件
法律分析:1,有五个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2、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由公司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要求的成员;6、符合当地政府对设立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特殊要求。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为农民合作社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提出了一些特殊要求,以期扶优强国,增强引领和示范作用。如昌图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其对合作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抵销其出资;缴纳的出资不得用于抵偿对合作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第十四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全体发起人参加的创立大会。创始人是在社团成立时自愿成为社团成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