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一年以上的浙江居民企业;

(二)2019年度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申请认定。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企业须在7月31日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南》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应清晰完整,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上传解密后的申请材料。

(二)根据《科技部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家科技局[2021]362号),营业执照等企业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书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第一轮评审不合格的企业需要参加复评的,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材料,按照系统指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评申请。企业未通过复评的,符合异议申请条件的,可根据制度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D)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培育”的数字化场景,查询当地高层管理机构信息,咨询相关政策要求。任何以公司通过审核或鉴定为由,骗取钱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企业需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向有关部门索要“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信息。需要提供2021 12当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和申请时当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管理的数字化改革,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化管理,本次申报无需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