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房的纠纷?
土地证是在爷爷名上的,但房产是你岳父母建设并使用收益的,双方(指爷爷及岳父母)对此并无异议,视为有约定。此种情况按有约定处理。爷爷已经去世了,就要考虑这个房子是否属于遗产。如果是遗产的话,那么就要予以继承。如果不是遗产的话,就不继承。
分析如下:1、土地所有权人是村里,但使用权人是爷爷。2、房屋所有权人是岳父母。这里的房屋不是不动产意义上的房屋,只是指建筑材料上的房屋,由你老婆继承。3、无产权证。
此种情况下,无房产证的房子又不是爷爷的,是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土地使用权,分两种情况,如果有同住的亲属,由其亲属继续使用,如无同住亲属则由村里收回。按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
所以,你家的这个事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如有与你爷爷同住的亲属,与其协议,按份额获得收益;
二、如果没有同住亲属,你们去村里重新办一个土地使用证,看能否将房产证一同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