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企业在科技中的应用条件
1.企业需要有自己的技术R&D机构,如技术R&D中心或相应的实验室或测试平台,注重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有相应的企业R&D计划,还需要注重自身人才的引进、培训、创新激励等运行机制和相对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自身管理部门组织严密高效,注重风险预测和相应的风险防范,有相对健全的企业科研规章制度;
2.企业最近三年支出的研究费用必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总营业收入的5%以上;
3.本企业从事软件或者科技服务业的,本企业R&D人员比例不低于本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从事制造业的,不低于20%;
4.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去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要达到1亿元-10亿元之间才能做软件或科技服务的主营业务。项目要求如下:
(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研发项目;
(3)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清晰;
(4)项目产品必须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
(五)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6)项目名称与产品或服务相关,不是纯粹的技术理论研究项目。
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流程:
1.企业自主申报:“小巨人”企业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地方主管部门审核:各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将结合推荐条件和本地区行业分布对企业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企业的成长性、创新能力、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质量管理等指标;
3.专家评价:组建专家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价,重点评价企业的创新能力、成长性、质量管理和标准化水平,形成评价报告;
4.认定和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报告和企业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全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综上所述,科技巨头企业是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盈利能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七条
国家改善企业创业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中小企业行政许可便利化,降低中小企业设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