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高级经济师
关于做好2010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和高级国际商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5-05来源:信息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10]101号)文件精神,经工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评定2010年度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评价标准。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按照《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第二,申报程序。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评审的申报方式。
1、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准备个人申请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3.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进行审核。
4、申报材料,提交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三,复习流程。
1,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回复。高级经济师和高级国际商务工程师的答辩继续采取计算机测评的形式代替答辩。电脑测评分为管理、决策、公共关系、营销和人力资源五大类,供参与者选择。计算机测评合格者成绩将纳入量化测评条件,计算机测评不合格者不提交测评委员会测评。计算机测评结果将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3.召开审查会议。召开由专家组成的评价委员会会议,继续采用综合评价与计算机评价结果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模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分流人员应在“人事(职改)部门推荐意见”栏注明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及调入时间,并提供相关干部调动、工资待遇的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表》一式三份(1份);填写《辽宁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清单》一式2份;破格评审者需填写《辽宁省破格评审人员审核表》一式2份(1份)。
2.提交本单位综合推荐报告1份。
3.提供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卷内);提供论文或经济专著,翻译的原件和复印件(成册)。
4.计算机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各市、单位于6月30日前(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将考评材料及3张1寸照片报送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地址:省政府大院(沈阳市皇姑区北陵街45-2号731室,提交材料时请携带贵公司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