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2.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位置。
3.处分合伙企业的房地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二)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房地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