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2.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位置。

3.处分合伙企业的房地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二)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房地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