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让大力士通过了吗?

?近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了国新办副主任答记者问的文字记录。其中很多都涉及物流,比如提升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效率、口岸通关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拓展畅通的跨境电商物流渠道等。详情如下:

记者:过去几年,我国港口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海关总署采取了哪些措施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全力促进外贸和外资稳定?

党英杰:海关总署作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牵头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采取一系列硬措施,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做出了应有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是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文件。2020年,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分析进出口环节监管文件,按照“能取消的取消,口岸查验的撤销”的原则,继续推进监管文件简化工作,实现进出口环节两类监管文件合并,从2021类监管文件取消1类。目前,进出口中需要核查的监管单证由2017年的86种减少到41种,减少了52.3%。在这41种监管单证中,除3种因特殊情况不能联网外,其余38种单证已全部实现网上申请和办理,其中23种单证已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受理,所有监管单证在通关流程中均实现自动比对验证,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纸质监管单证。

二是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国家口岸办加强对地方口岸的指导,定期监测和通报各省(区、市)整体通关时间,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口岸通关协调,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进出口的影响。全国海关不断完善容错机制,在尊重企业通关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选择“提前申报”,扩大进口“两步申报”试点,缩短申报准备、通关放行时间。积极试点推进进口货物“船上直运”和出口货物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到货直装”,增强企业对通关时间的预期,方便企业合理安排运输和生产经营活动。对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汽车零部件,在申报时实行“先申报后验证”,继续实施第三方检测结果验收。通过上述措施,口岸通关时间大幅缩短。据统计,2021年3月,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37.12小时,出口为1.67小时。与2017相比,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缩短50%以上。

三是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成本。去年,为了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务院常务会议反复研究减税降费问题。自1年3月起,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港口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分别下调20%。分阶段减免港口费等惠企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国家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共同努力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清理规范港口收费行动计划》,提出了推动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建立港口收费监审制度、规范和引导航运企业收费行为等政策措施。自2018起,全国各港口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公布收费标准并明码标价,港口收费清单向全国公众公开。国家口岸办组织开发了“单一窗口”全国口岸收费和服务信息发布系统,向全国口岸推广港口、船舶代理、理货等收费标准的网上公开和网上查询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口岸推广实施“一站式阳光价格”收费模式,进一步增强口岸收费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四是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大力拓展“单一窗口”功能。去年,针对疫情对进出口的影响,“单一窗口”及时推出防疫物资申报通关功能,充分发挥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优势,实现了企业“零接触”、货物通关“零延误”、系统运行“零故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创新“外贸+金融”模式,推出网上国际结算、融资贷款、关税保证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单一窗口”实现了与25个部门通用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服务于全国所有口岸和各类地区,注册用户超过422万,上线18项基础服务功能,提供服务事项729项,日申报业务量12万票,基本满足了企业“一站式”业务办理需求和普惠性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口岸通关无纸化和电子化进程。上海、天津等沿海重点港口将加强港口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实施设备互换收据、装箱单、提单等单证电子化,推进国际航运公司出口提单电子化签发。加大终端自动化、无人收卡、智能理货等应用。,推动“智慧港口”转型,实现物流数据多方共享,大幅提升货物进出港口效率。沿海重点口岸积极推进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服务联动,实行口岸单位公告口岸作业时限制度,依托“单一窗口”实现查验通知信息向口岸和口岸作业站推送,提升企业通关预期。深化“智慧海关”建设,在全国口岸大力推广安装使用H986、CT等机检设备,扩大智能图纸查验应用范围,提高无创查验比重,进一步提高查验效率。

五是进一步协调疫情防控,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自去年疫情爆发以来,海关总署和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推动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地方口岸的指导和协调,迅速启动口岸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大出入境人员管控和检疫力度;坚持精准防控,根据空、水、陆口岸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动态调整口岸疫情应对策略,按照“客停货通”的原则,及时关闭边境口岸旅检通道。开发全国口岸运行显示分析系统,监测全国口岸特别是边境口岸运行状况,扎实做好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筑牢对外防御防线。

与此同时,海关总署先后出台了10项外贸稳增长措施,制定了50项任务清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针对疫情,出台了查验货物时免除收发货人到场的措施,开发了“疫情防控期间免除收发货人到场信息交换平台”并在全国海关应用,大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国内报关纳税时限,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企业通关费用和国内销售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给予支持。

记者:受疫情影响,去年下半年我国外贸加速回升。结合跨境电商特点和中欧班列井喷增长,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如何更好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针对当前外贸发展趋势,您认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存在哪些不足,下一步如何改进?如何为外国公司在中国进行贸易和投资创造一个更加便利的平台?有哪些例子可以分享?

党英杰:总体来看,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外贸运行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尽管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贸发展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但中国海关不断创新优化监管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持续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和中欧班列有序发展。如海关出台监管措施全面推进跨境电商出口货物退运,创新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拓展畅通跨境电商物流渠道,全力保障“双11”等跨境电商高峰货物有序通关,完善跨境电商统计等措施。海关总署已出台10项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措施,可有效减少报关数量,支持中欧班列枢纽站建设,促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业务发展。

近年来,我国港口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成效显著。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去年以来进出口企业反映的国际航线运力紧张、“一箱难求”等问题,都需要协调解决。针对企业的多元化需求,在口岸协同治理、企业与海关深度合作、跨部门数据共享等方面仍有“短板”需要补齐。

为更好地对标国际先进,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今年初,海关总署在全国8个城市(口岸)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出18政策措施。从优化流程、降低成本、减少时间、提高效率等方面努力解决当前市场主体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

比如,由于海上物流的特点,货物在港口办理通关和码头作业手续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进口水果等时效性要求高的货物因滞留港口容易变质,一些急需出口的货物往往因港口进出口货物多、作业安排滞后等因素无法如期装船,面临订舱费损失和违约风险。为提高海运口岸通关效率,我们大力推进进口货物“船上直提”和出口货物在符合条件的口岸“到货直装”试点,为企业提供更多可选通关模式。通过协调港口码头、货主、货代、运输企业等单位,多方面优化作业流程,实现货物放行,有效提高通关效率,减少货物在码头装卸、堆存、等待的时间和费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释放码头堆载能力。目前,“直装”“直提”业务已在沿海各大港口广泛试点,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以天津港为例,采用了“船上直运”的方式,进口货物从抵达天津港到等待装货装船的时间由2-3天缩减到3小时以内。

记者:鉴于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计划于2022年6月5438+10月1日推动协定生效,海关总署为迎接即将到来的RCEP做了哪些工作?你对协定生效有何期待??

党英杰:2020年,中国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14个成员的进出口总值为10.2万亿元,占同期中国进出口总值的31.7%。目前,海关总署正结合自身职责,未雨绸缪,做好《RCEP》涉及海关条款生效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比如在实施关税优惠方面,海关总署正在研究出台《RCEP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和《核定出口商管理办法》,梳理RCEP项下进出口签证申请流程,建设配套信息系统,保障企业申报利益的便利性。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积极履行RCEP规定的义务,加强与RECP区域海关的合作与协调,* * *提高区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维护良好的贸易和营商环境。国家口岸局积极研究《RCEP协定》关于“海关手续和贸易便利化”的相关规定,正在组织开展RCEP框架下通关便利化比较研究,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帮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口岸营商环境。我们期待《RCEP》的生效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和相关成员国海关法律法规适用的可预测性、一致性和透明度,促进各国在推进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协调,加强缔约方之间的合作,实现更安全、更便利的跨境贸易。

记者:港口作为对外开放的门户,在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接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口岸办未来如何以适应外贸新业态、支持自由贸易区(港)和大湾区建设为突破口,推动通用机场、邮轮码头、货运机场和混合港发展?

党英杰:口岸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点,是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国家口岸管理部门的职责。自贸区(港)和大湾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构建外贸领域发展新格局的主力军。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自贸区(港)和大湾区建设,积极支持邮轮码头和货运机场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我们正与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如何利用现有口岸扩大大湾区对外开放,增加直升机直航港澳的功能,实现同一口岸不同交通工具旅客的无缝对接。同时,积极支持内陆地区口岸创新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内陆地区设立货运机场口岸或在现有口岸增加国际客货航线航班,继续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帮助内陆地区充分利用各类开放平台打造开放新高地。

当然,所有的口岸改革创新都要考虑到国家的总体要求、国家口岸的布局、区域发展战略、口岸查验机构的设置和配置以及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我们将紧紧围绕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注重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创新口岸管理方式。推进港口空间布局和功能全面优化,实现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提高口岸开放整体效率,避免无序扩张和同质化竞争,以高水平口岸开放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中国哪些口岸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十四五”期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党英杰:口岸开放的发展与外贸进出口密切相关,口岸业务快速增长的背后必然有特定的原因。以2020年为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中西部地区港口外贸增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中西部地区外贸进出口增长11%,占比比2019年提高1.4个百分点,达到17.5%。对外贸易区域发展更加均衡。二是铁路港口运量大幅增长。2020年,中欧班列将开行1.24万标箱,运输1.654.38+0.35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50%和56%,综合重箱率达到98.4%。三是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业务增长成为新亮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进口增长80.5%,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31.1%。去年新兴贸易业态进出口贸易额不降反升,成为稳定外贸的重要力量。

“十三五”期间,全国港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港口建设和运营效率有待提高、港口交通便利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港口经济辐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问题。“十四五”期间,为全面落实新时期港口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提出“1+5”总体工作目标,推进安全、高效、智慧、法治、绿色“五型”港口建设。“1”是加强港口综合绩效评价。坚持以评促改,推动口岸工作由“开放”向“管理”转变,推动口岸经济由“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5”即港口建设的“五型”。建设平安港口,要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提高港口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建设高效港口,要深入推进港口“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优化流程、减少单据、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改善港口营商环境。建设智慧港口,要发挥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作用,构建全流程、智能化的港口管理和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法治港口,加快构建新时代港口法治体系,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港口执法环境。建设绿色港口,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港口高效、可持续运营。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发展新格局,扎实做好“六个确保”,全面落实“六个确保”任务,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外贸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