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劳动仲裁
厦门市思明区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可以归纳为三类:第一类,如果申请人是职工,请提交以下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的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填写);(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亲自签署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为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为公民的,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免费代理协议和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法律资料;(四)被申请人的工商注册信息;(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用工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处分证明和辞退、开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或证明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6)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第二类。申请人涉及集体争议的,请提交以下材料:除第一类(1)至(6)项材料外,申请人推荐3名或5名职工代表,提交职工代表名单及全体职工签名表。其中,属于欠薪集体争议案件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职工名单和欠薪余额表。第三类: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同第一类第(六)项);(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中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提交文件清单(一式两份)。